为进一步巩固江苏、浙江两省建筑业之间的良好关系,构建双边协调、沟通机制,推动两省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作和建筑市场一体化,江苏省住建厅与浙江省住建厅近日签订了共同构建两省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协议。
根据协议,苏浙两省将相互开放本省建筑市场,不限制对方建筑业企业和执业人员进入本省建筑市场,对于对方省份优势诚信的建筑业企业进入本省建筑市场,简化市场准入、核验备案等手续。
协议规定,双方秉承资格互认、平等待遇原则,对方建筑业企业进入本辖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缴纳标准享受本地区企业同等待遇;初次进入对方已建立信用考核备案机制地区承接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应当给予同资质序列、类别、等级外地企业的信用考核备案平均分。(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