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 中建网群
新闻中心
公司快讯
集团新闻
国资动态
行业动态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公司快讯
首页>> 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成都将实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记分制
发布日期:2013-11-04字号:[ ]

  1028日,成都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规定,今后建筑垃圾从排放、运输、消纳到监管四个环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筑工地违法排放、运输企业违法倾倒都将受重罚,最高罚款额十万元。新的《条例》将于2014年11日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排放建筑垃圾,首先要到主管部门申办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运输单位由成都市城管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备案名录,并对名录内的运输企业实行记分管理。
  《条例》还对建筑垃圾的减排和综合利用做了倡导性规定,鼓励商品房一次性装修到位。(华西都市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上一篇:中国明确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改项目可享所得税优惠
下一篇:河北发布绿色建筑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帮助中心| 中建六局纪委监督举报| 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减免房租事项信访联系人
© Copyright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 电话:022-24161600 传真:66310077 邮箱:cscec6b@cscec.com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 版权所有: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