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有效遏制大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遗撒、乱倒、扬尘等行为,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太原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所有取得承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资质的大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单位,分3个阶段、3个区域将车辆更换或改装为新型全密闭装置环保渣土车。
对现运行的大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具备改装条件的,改装为新型全密闭装置环保渣土车。改装后的货箱,须与原车货箱长、高尺寸一致;对不具备改装为新型全密闭装置环保渣土车货箱条件的,须将原车货箱更换为新型全密闭装置环保渣土车的货箱,更换后的货箱须与原车货箱长、宽、高尺寸一致。通知中还对新型全密闭装置环保渣土车标准标识、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及大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