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湖北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实施细则》、《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省外进鄂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都将废止。这意味着湖北省为省外建筑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进鄂承揽业务“砍掉”了一批门槛。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从明年起,湖北省将取消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鄂备案管理,废止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鄂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省外企业和人员到湖北开展业务,只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基本信息。各市州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外来企业进入本地建筑市场。招标人也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违规条款等障碍,投标人的各类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同时,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为出省的湖北建筑企业出具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等证明。企业如确实需要证明,可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公共查询并直接打印。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要求各地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的文件,要在今年年底前进行修订或撤销。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重点加强企业中标后履约行为监管。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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