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滨海新区部分居民小区受损。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受损房屋恢复维修工作的部署,为做好受损房屋恢复维修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居住民恢复正常的生活,在市建委和市质安总队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范标准,结合火灾爆炸现场实际情况,由新区建交局、质安支队组织,中建六局局领导王存贵负责,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牵头,局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技术中心、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编写《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受损房屋恢复维修技术导则》,以指导爆炸受损房屋的维修工作。
中建六局在接到任务后,精心组织技术骨干力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8月16日确定了技术导则的编写内容和编制原则,编制了技术导则大纲的初稿,8月17日召开局内部讨论会,经过反复讨论修改以及各方沟通协调,完成了对技术导则大纲初稿的修改并确定了任务分工,8月18日下午与天津市滨海新区质安支队等单位就导则大纲和编写内容达成统一意见,8月19日凌晨六时完成了《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受损房屋恢复维修技术导则》初稿。
该导则初稿共由总则、基本规定、组织实施、现状调查、检测鉴定、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监理要求、安全要求、质量管理、工程验收、工程保修等十二部分组成。(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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