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近日发出通知,提出将采取措施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
今后,各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实施好新区发展规划,支持新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先支持新区开展国家和省(区、市)重大改革试点,推动新区建立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机制,支持新区加大在投资项目建设、城乡统筹、城市发展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和管理权限。
同时,支持新区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风险缓释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保险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协调解决项目立项、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新区项目融资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开发银行则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新区规划编制工作,建设新区发展重点项目库,加大新区信贷规模投放和融资模式创新力度,加快推进PPP模式、政府采购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积极支持。继续推广债贷组合、投贷结合、租贷组合、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引导基金、贷款、债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资金广泛参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新区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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