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的湘鄂赣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城乡建设合作联席会上,三省共同签署《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城乡建设合作协议》,促进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度合作。协议执行期为2015年至2020年。
根据协议,在省级毗邻地区城乡规划协作上,三省建立规划协商对话、交流、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对重大原则问题进行会商。三省边界互临城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将相互参加规划审查,进行实质性对接。
探索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基础设施发展基金。三省共同出资设立该项基金,并依托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运作,重点支持长江中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的项目,共同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给予支持。
推进住房公积金互认。在目前武汉、长沙、南昌三个省会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至所有城市,实行省际城市间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在数据上互通、服务上互助、政策上互惠,实现跨省异地贷款,促进住房消费。(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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