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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6字号:[ ]

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中建人字201656号)(详细内容见局平台文件中心)及中建总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建人字201799号)文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局负责全局的高级工程师、政工师的评审;负责总部及没有评审权限的单位的初、中级工程师的评审;负责由总公司评审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的推荐评审;负责有自评权限单位评审的工程师结果的审核。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总公司、工程局职称申报条件和各级别职称评审应掌握的学历和资历做好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的审核把关,做好高级工程师,政工师,工程师的推荐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20171231

    三、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论文暂不做统一要求,已经考取职称外语或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的及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申报高会人员必须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且成绩不低于50分,对于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成绩人员免考《高级会计实务》。

四、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时,必须提供一份标准课程,可参考附件4。课程须经本单位审核符合标准并确认盖章后方可推荐报送,附件5

五、本次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由各单位通过e-HR系统进行申报, 请及时维护、完善系统个人信息。本次工程局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初审拟采取各单位互评方式和e-HR系统相结合。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须符合各系列相应的申报条件,对少数在关键岗位工作、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骨干和对取得相应注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虽不具备晋升所需的学历、资历条件的可适当在工作年限上破格,最多不超过一年,破格要从严掌握,认真审核。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1.凡是有职业资格证书在六局系统外其他单位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因工作需要注册在股份的除外。

2.在中建系统内工作不满一年的。

八、以前年度申报过的因缺职称外语没通过的请按今年的新要求重新申报。

九、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教育情况、获奖情况等信息认真审核,职称申报表信息要与e-HR系统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对报送材料不认真,填写不规范,内容不清楚,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将退回不予受理。

十、总公司和工程局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请各单位及局总部人员于20171120日前报局人力资源部,逾期将不再受理。具有工程师评审权限的单位,请于20171230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局人力资源部审核。

十一、报送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要严格按照下发的统一文本格式模板填写,其中“单位推荐审核意见”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并填写意见和日期,局总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上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每人纸质资料装入文件袋,并按附件3的目录贴于文件袋上。

附件:1. 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3. 纸质证明材料目录

4. 课程内容标准与制作规范

5. 课程审核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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