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日前制定《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定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引起质量投诉的企业,将被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批评。
按照《方案》部署,2014年上半年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宣传部署阶段;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实施推进阶段。在此期间将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
《方案》强调要严格质量分户验收制,开展由社会第三方机构抽查复核分户验收质量工作,将质量常见问题消除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要求,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具体工程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未开展专项治理,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的,不予竣工验收。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常见问题特别是引起质量投诉的企业,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建设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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