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住建部决定,从今年起,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资金,整合归并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财政部网站同时下发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对廉租房、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三项补助资金,今年共计1158亿元,比去年执行资金数额增长了14.3%。
根据《办法》,整合后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