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转发了由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等制定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力争在2015年底之前基本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到2015年末,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时,该市不断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根据方案,2014年底以前,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业主单位要完成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诊断;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项目,继续推行“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中国建设报)